楚雄彝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及云财采〔2018〕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受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的委托,对楚雄州公安局内部控制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公安电视宣传(《彝州警方》栏目)
1.2项目编号:WH-532300-2020-0025-0101
1.3采购内容:《彝州警方》每年共制作52期,每周五、周六、周日在楚雄电视台新闻频道、公共频道轮流播出,共播出14次。州广播电视台播出及新媒体刊发楚雄公安内容不少于365条,楚雄新闻联播每周至少1条、民警直通车每周至少3条。云南警方《警界线》栏目每年播出楚雄公安内容不少于12条,云南广播电视台每年播出楚雄公安内容不少于24条。
1.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拟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该项目。
1.5采购预算:25.00万元/年。
1.6服务期限:合作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6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彩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谈判文件的获取
2.1受邀供应商于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5日上午08时30分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楚雄分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购买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参加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2单一来源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递交时间:2020年7月1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3.2 递交地点: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楚雄分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2020年7月17日15时00分;
6.2谈判地点: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楚雄分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媒体上公布。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469号
联系电话:0878-3126110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
联系电话:0878-3122365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兴亮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联系电话:13987082984
联系电话:0878-3028128 (13987082984)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