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旅投·普洱十号院建设项目防洪工程 已由 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思发改备案[2016]1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普洱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约780亩,建设用地约228亩,总用地面积152573㎡,其中酒店用地面积35826㎡、住宅用地面积116747㎡ ;
2.3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4计划总投资: 约25 万元
2.5招标范围:
2.5.1按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审批的有关要求和水利行业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国家及云南省普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或省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通过调查、收集项目所处河道和堤围的水情、工情、防洪标准、防洪抢险要求等,对普洱·旅游十号院实施后对所在区域的防洪及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检测的方法与制度,编制普洱·旅游十号项目防洪评价专题报告;
2.5.2派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并负责介绍防洪评价专题报告;
2.5.3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审批权限的水利行政主管门组织的审批,如不能通过,咨询单位应在业主限定的时间内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2.5.4包括项目范围内的防洪设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和 水利工程专业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 22 日至2017年 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普洱市龙生路62号5楼)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供审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4)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报名无需提供);
6)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上述(1)至(3)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复印件一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2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普洱市石龙路时代新都A座2楼(旺和招标北部开标厅)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 普洱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27号 地 址: 普洱市龙生路62号5楼
联 系 人: 杨工 联系人: 高伟
电 话: 13103214570 电 话: 182 0672 8183